《婚礼》,描绘一对新人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情景(18世纪意大利画家皮也特洛·隆基绘,约1755年)

不是不要,是要什么

不管你选择什么婚姻体制,不管是公证注册、上帝见证,还是拜天地,都意味着承认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然可以选择不结婚。那么它就不仅会受到观念的指引,更会被生存条件所规划。之所以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婚姻制度视为一种社会关系,也是因为它与生存状态总是有一种自然而然的相关。在不同地区的传统婚姻制度中,人类学家韦斯特马克统计发现:除去经济合作的因素,在男女比例大致相等的时候,通常一夫一妻制就广泛实行。历史上往往在战争之后,男性人数减少时,一夫多妻制就被采用,或在贫富不均社会分化明显的地区,一夫多妻现象就很普遍,而同地区的穷人依然实行一夫一妻。婚姻的功利充分体现,无非是财产、继承人、政治势力的巩固或保障。即使是以一夫一妻为主要婚姻形式的基督教社会中,强制性也不是一直一样的,《人类婚姻史》显示,即使在欧洲王室中也没有严格实行,6世纪的爱尔兰国王有两后两妃,查理大帝有两后多妃,重婚现象也并非严格被禁止,路德本人甚至批准过重婚。这还只是出于伦理的理由,比如说“重婚总比离婚可取”。更功利的理由也会时而生效,比如,1650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之后,鉴于30年战争造成的人口锐减,在纽伦堡地区一个县政会议上规定,每个男子可娶两个妻子。婚姻的伦理观念与社会功利的考虑,似乎一直在互相诠释着。

爱情婚姻观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婚姻家庭的这种功利质地还不好说,但吉登斯能够得出的结论是:浪漫爱情是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变化密切相连的一种现象。

法国大革命后,除了自由平等的观念在宪法上确立,曾经被贵族蔑视为“小市民”的情感趣味,因为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在社会中得到了尊重。另一项必要的条件也已经具备,即资本主义生产带动了生活方式的改变。

因为工业革命,大量的劳动力、职员或创业者都离开了原有的土地和家族生活圈子。新型的工作方式和生活环境下,出现了一种家族经济时没有过的时光,“休闲时间”。在大工业工作中,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是截然分割的,工作时间内人们集中在一起,工作之外人群四散,个个形单影只。社交活动在平民社会开始取代家族亲戚、邻里发小儿的交往。与贵族的舞会不同,贵族社交活动是他们生活中躲避不开的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平民社交是可自己安排和可选择的。心理学家认为,不可小看平民社交,它对爱情婚姻的影响至关重要,这样的机会有利于“凝结”某种情感。因为新的生产方式改变了城市人口结构,为应对新型的城市人口结构,单元房在各地大量兴建。这为单身的人提供了重要的私人空间,可以约见某人,可以让两人单独相处。这也被作为有利于滋生出更紧密的关系的社会条件之一。

《农民婚宴》(彼得·布吕盖尔绘,1568年)

但是,弗洛姆心理学研究,在分析了社会生产方式对人的性格结构的塑造时,发现了不利于此的条件。庞大的企业机构中,原来在作坊式经济生活中的创造性和独立性已经从个人过渡到机构,资本主义方式强化着这种生产结构,越来越多的人依附在这种结构中。企业越大,生产组织方式越集中;分工越细,人越是这个组织结构中的螺丝钉。所以,个性在这种生产中必定会被抑制甚至被打击。在现代生产中需求的是大量能够合作的人,在商业中需要的是大量乐于消费的人。这两方面最需要的都是趣味标准化并且容易被预测的人,总之,是善于适应社会这部大机器的人。他们总能够去做被期望做的事,他们没有领导却又被指挥,没有命令却又被指使。人“独立地”把自己当作一种投资来体验生命的活力,而不是生产者。弗洛姆说,结果人的安全感越来越要依赖一个个群体,在群体中却又很难建立人与人的亲密关系,更多情况下的人际关系是投资、交易、合作的关系。余下的是孤独和休闲时间。

由于经济事务的社会化规模化,家庭很少再承担经济活动,至少不是经济的主要场所(在大企业的大股东的家庭中,它依然保留着经济性质)。因此家庭的私人性质极大增强,单元房也为这种核心家庭提供了可能。爱情婚姻的祈望者本来就倾向于从那些容易与激情产生冲突的生活俗务中分离开来,这种条件下的家庭可能正是一个可以发展个性、培植人与人亲密关系的领域。

到了1975年,连教皇都承认这个时代是爱情文明的时代了,可惜他反应有点慢。当年争取爱情婚姻者据理力争的所有条件看似都具备了:财产与遗产的关系松散了,破产的风险、事业的风险、股市的动荡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经济状况,通过遗产稳固财产的方式在新型经济活动中不那么一劳永逸了;反而,财产与职业的关系紧密了,家庭经济状况主要取决于个人的职业成就了;女性有了受教育权利和职业选择的能力,即使与男性的社会差异依然存在,但独立性已经建立,这使女性不必依赖婚姻来为生活提供保障。这一切使爱情婚姻有了更多机会,不必过多地考虑个人情感之外的因素。恋爱婚姻似乎可以像教皇那样宣布历史的胜利了。

在教皇迟钝地宣布爱情胜利之前20年的1956年,弗洛姆已经说到,情况并非如此。他以《爱的艺术》一书,分析了当代社会结构中,婚姻家庭正在变成一个摆脱不安全感、摆脱孤独感、共同对抗外部压力的同盟,却被误解为爱恋,婚姻中的人正再一次与爱情渐行渐远。

 

为了帮助那些还渴望爱情婚姻的人,弗洛姆提供了一套“艺术方法”:爱,可以作为一种艺术,首先需要约束感,任何艺术(古典意义上的),都是以约束的方式实践的,像学习绘画或练习提琴。只在心情愉快时才做的事情,也许会令人惬意,但它可能成为消遣,不可能成就艺术。约束感虽然在八小时工作中为人所熟练掌握,但自我约束和那种约束完全不同,它不是迫于外界的规则;然后,是专注感。现代文化鼓励一种分心而弥散的生活方式,你要读书看报看电视饭局喝酒听音乐,总之片刻不闲。有了约束感就会引导出专注、耐心和高度关怀,不管下一步的计划,区别于由外界目的,如薪金、升职、名声、地位等被迫的策略,这都意味着完全生活在此时、此地的能力。自身不敏感的人很难专注,就像一个好司机,不用时刻显得小心翼翼,但任何不正常噪音都会被他敏感到;这就要求一种客观立场,而与之相对的自恋,就是只把自身的东西体验为真实的东西,外界对他而言只是从对他有益或有害的观点出发来体验,这就丧失了客观的态度;客观态度背后是一种谦逊;耐性也是必需的。现代文化追求快速成果,大量的技术进步都是为了“快”而设计的。弗洛姆认为,如果不能以这些学习艺术的方式来对抗僵硬的社会结构,顶多成为一个爱情爱好者,不可能真正去实践那样的生活。

弗洛姆之所以像科普作者那样讲解爱的艺术,是因为他认为,“二战”后的欧洲社会结构产生出的时代精神中,“爱已经是一种相当罕见的现象”,不罕见的则是存在主义理论的流传,精神分析理论的推广。这似乎反映出新时代来临之前的一种焦虑以及对消除焦虑的思想需求。

20世纪30年代,汽车成了亲密又刺激的新玩具,它强行重写了男女间的距离

终于,社会学家忽然注意到,连法国人都犹豫了,不太好意思说爱了,爱情主题也从严肃的文学作品中退场,成了娱乐文化中消费的主题,或商品推广中的作料。只有一些学者还把它当作一个严肃的政治、社会主题。

婚姻于是遇到了新的危机。短短的半个世纪里发生的变化,当年阻碍爱情婚姻的障碍一个个被克服后,“从前所说的需要结婚的理由又一个一个消失”:成家立业曾是成熟男人被社会认可的标志,现在男人立足于社会靠的是职业职务和社会地位;婚生子女曾是享有继承权的重要条件,现在未婚生子同样可以成为继承人;避孕术的广泛使用,对生育的控制直接促进了性解放的范围,性问题完全可以不依赖婚姻解决;同居作为个人自由也不再被视为非法或有违伦常。原来必须在婚姻内部解决的生存问题,如今都有了其他解决途径,留给婚姻家庭的似乎“只剩下一种象征性关系”。

没有航标的“日常社会实验”

现代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卸去了政治、经济、后代等负担,婚姻关系越来越明显地从其他社会关系领域突出出来,家庭随之变成了一个与其他社会环境判然有别的领域。按福柯的说法,婚姻越少,各种生存策略的负担就越自由。它的价值就集中在建立和维护一种强大和稳定的个人关系,包括共享生活、互相帮助以及道德支持。如果说这种婚姻的起点是因为双方以很文化的方式“凝结”出了某种爱情,那么《伪币制造者》里纪德感兴趣的问题就变成了:爱情是怎样溶解的?即使承认在婚姻中爱情好像有了主导地位,但爱情并不能保证什么,尤其不能保证长久稳定的婚姻。

曾经,公共权力一直充当着婚姻的保护者。福柯发现,婚姻这个私人体制的内部变化总会像公共体制的演变。古罗马时,一整套立法措施表明公共权力一点一点控制了对婚姻体制的评判。比如通奸法的出台其实没有在对事实认定上提出任何新东西,完全照搬伦理评价的传统解释,它的功用只是把原来属于家庭内部的制裁权转让给了公共权力。这种变化一直存在。今天,针对婚姻的公共权力的约束力是历史上最宽敞的,这种宽敞不是来自法律条目,而是现代婚姻内部的约束力变得严格了。他说,越少依赖于经济或社会目的,越会促进夫妻之间发展成一种比以往更紧密的生活方式,这种关系就越有约束力。婚姻问题常常在远远没有触及到公共体制的边界时,内部双方早已调节、斗争、妥协、商讨过,到了需要公共权力来认定时,其实内部的认定已经完成,走个手续而已。公共权力的作用除了可以保护一些经济利益或相关权利,对婚姻本身的保护基本是无效的,公共权力也缺少对现代婚姻伦理的解释。

婚姻的传统目标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与传统婚姻目标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方既要被更加地推崇为独立自主的另一个人,同时又必须塑造,进而承认与之形成的统一体。在福柯看来,这是现代婚姻家庭的最大的悖论。

因此这造成了新的焦虑和要求,离婚率提高、不婚人群增加或许与之有关。吉登斯究其原因,起自浪漫爱情观念假设的一种心灵沟通,一种特殊的信念。在坚持这种信念的婚姻中,如果爱情结束了,要么征服世俗陈规利益,拒绝和解,离婚;要么在“合法化的道德犯罪”中延续婚姻。这是1889年时爱情婚姻倡导者的决绝态度。但是,吉登斯说,因为与子女的关联以及共同生活痕迹的纠缠,这种颠覆性态度一直受到抑制,真爱永存白头到老的观念也参与了这种抑制。由于这种抑制的存在,两个人原有的那种独特感会有趋同的倾向。但这种趋同并不被感受为趋同,恰恰相反,常常被感受为对方不独特了,两人距离越来越远了,爱情婚姻的过程曾被视为两人共同去创造“一部相互叙述的传记”,这时却又变成了对各自生活的孤独应对,合作、港湾、保护子女等策略替代所谓的爱情。晚近的变化是,即使保护子女的负担也变得不那么严重了,社会文化还是提供了大量如何照顾单亲子女的方法。

 

表面上,这种婚姻家庭的维系好像仅仅是传统习俗的因循,但关于婚姻状况的社会调查也有大量的案例并不支持这种表面结论。在婚姻被社会环境一步步纯化的过程中,所有与对方有关的事务都集中于婚姻内部,与社会目标的关联几乎隔断了。在这个彻底的自治领域里,仅限于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变得愈加成为首要事务。

这种最纯粹的关系反而是最富可能性的关系,它不可能停留在对“一个特殊的人”的爱情中,而是能创造出一种“特殊的关系”。所以福柯说:“自尊的人不会只是结婚,他必须赋予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种反思的形式和一种特殊的风格。”这种特殊风格,不只是为了指挥对方或管好自己,而是由某种互相塑造的方式界定,“作为特殊伴侣的配偶必须被当作与自我相同的存在,用来形成一个统一实体的成分”。这是婚姻论题中的自我教化,尽管是在福柯所说的“悖论”之中。

所以说,现在的婚姻家庭已经不是传统婚姻那样一种“自然状态”。所谓自然状态就是在没有外在的极端境遇一般会“自然地”持续下去。吉登斯认为:这不仅是婚姻体制的变化,也是社会所经历的变化,现代生活中我们都卷入在一种“日常社会实验”之中,广泛的社会变化迫使人们多多少少要从事这种实验。吉登斯把现代爱情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组织个人生活的方式。这种方式与拓展未来,与自我认同相连,所以它会通向一种两人共同塑造“亲密关系”,婚姻关系能为之提供一个心理环境和实践环境。其中,平等是亲密关系的必要因素,在情感中双方的予取越是平等,婚姻关系的维系越是可能发展出亲密关系。自治的重要性意味着不必依赖于对方的需求,还在于各自尊重不同的发展轨道,并提供反思的环境。

自治和依赖之间能达到平衡不是没有问题的,一定会存在着冲突的余地,因此,没人确切地知道这种平衡以怎样的形态达成,这一点才是显示个人创造能力的平台。英国心理学家艾米丽·汉克柯调查过很多婚姻中的女性,她们所处的婚姻类型不同,遇到的困境不同,追求的独立定义不同,自救或自我调整的方式也很不同。她发现,把爱和婚姻联结在一起的永恒化态度当作一种“终极状况”,是一种工具主义的、男性世界的意图。所以每当在遇到问题或变化时,男性偏向于工具化解决,外遇、离婚、逃避、愤怒等等。她描述的一些女性则被她称之为“真正的拓荒者”:她们正在穿越没有航标、没有地图的区域,当她们遇到挑战和变化时,她们能标出自我身份如何转向的标记。艾米丽·汉克柯还描述了另一些新的变化:对一些更有独立感的女性而言,婚姻问题已不是浪漫爱情的保有问题,当然也不是找一位伴侣的事情,无论她们是否谈论婚姻,她们都是在探索重建“亲密关系”的道路,以此参与着对私人关系纽带的改进。

吉登斯作为社会学家,一直主张把婚姻制度当作一种政治制度来观察。他断定,今天的婚姻比经济婚姻、恋爱婚姻远为深刻。虽然经济婚姻、恋爱婚姻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但随着社会制度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婚姻的主导倾向越来越向私人领域的民主化转化,越来越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形式。

这个私人领域的民主化在当代婚姻中已经是一个隐含的性质,虽然不同于公共领域,但其含义可能同样深刻。按英国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的区分:大多数政治民主的方法之间都存有共同因素,这些因素都旨在稳定个人之间的“自由和平等关系”,从而促进自治的能力、尊重的能力、协商的能力的产生。自治能力成为婚姻的根本,只有非遵从的自治态度才能免受流行时尚、利益交换、公平交易等市场伦理的影响,它意味着自我反思、自我确定的能力,和认知视野的开阔。尤其重要的是在婚姻中已经出现的推心置腹,能够公开各自的关怀,同时适于公开各自的需要,以“反射性的自我规划”,相互发现对方的潜能和个性,并助其实现和开发。其中,信任、责任和诚恳不再是倾吐情感的手段,而都是作为交往的方式。这种所谓纯粹的亲密关系被吉登斯看作当代婚姻区别于传统婚姻的根本。

像在公共领域一样,这种私人关系也很乌托邦。两性之间的心理和依然存在的经济差异还是在起着阻碍作用,但无论如何,改造这种环境的条件正在发生着变化。今天,人们依然选择婚姻建立家庭,除了强大的文化传统为其塑造的严肃感,也是因为婚姻家庭依然是提供个人满足感的领域,向人们提供着情感支持、性满足、生活趣味、记忆的分享,对于无障碍,至少是最少障碍的私人亲密关系,现代的婚姻提供了一个相对的最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