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关于爱情的说明都面临着社会变迁的冲击,面临着不同经验的修改。所以福柯会把爱情看作一种话语对象,它缺少一个如香槟酒、断头台之类的明确的所指。即使不考虑历史过程,任何人在爱情实践中也都可能经历与别人非常不同的感受和经验,同时又有人倾向于拿别人的故事来检验和测量自己的感受。喋喋不休越来越杂乱的陈述反复填充、不断变更着这个“特殊空间”。

婚姻家庭所经历的也不比爱情更顺利,当离婚在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被法律许可后,当妇女的政治自觉意识建立时,当性解放成为新文化先锋时,婚姻经历了一次次的危机。可是直到现在,婚姻家庭依然在社会生活中作为最重要的方式存在着。关于婚姻,似乎也有一个反复填充不断变更的空间,虽然法律一直为它提供着保护,但这种保护越来越有限,更多集中在个人权利方面。与此同时,社会学家或心理学家发现,这个生活空间越来越变成一个自治的领域,这个领域越来越依赖的不是法律而是对社会生活、对私人关系探索开发的愿望和实践程度。

此爱情与彼爱情

卡萨诺瓦当过律师,当过神职人员,当过军官,也是小提琴手、骗子、皮条客、美食家、演员、商人、外交官、间谍、医生、政客、数学家、作家、秘法师,如果加上他偶尔充当的,那就更多了,充当过历法改革家、探矿专家或染料化学家。他究竟是什么,差不多是取决于他想从那捞一把的对象是谁。只有一个身份是不变的,不论他的足迹到哪个地方,“大情人”这个名声一直伴随着他。他写过20多部作品,包括戏剧和散文,真正让他留名于世的是1789年开始写作的自传《我的一生》。

欧洲情圣贾科莫·卡萨诺瓦

茨威格在写作《三作家》时,把卡萨诺瓦与司汤达、托尔斯泰并列在一起,从文学成就上看,似乎有点让人不解。茨威格解释说,因为卡萨诺瓦这个在各方面都有才智和好奇心的人,在这本自传里写出了他那个时代各种冒险家详细具体的行为举止,“为18世纪打上了时代的印记”。

作为那个时代著名的大情人,卡萨诺瓦的晚年回首自然少不了这类故事。在卡萨诺瓦的恋爱故事中,女主角各式各样,很难集中在一种偏好趣味上,更别说什么可与之长期相伴所需的相知或尊重。卡萨诺瓦的职业虽然也百变无常,但还是有一个长久确定的方向,就是提高社会地位和发财。但他的恋爱故事无论有多丰富,他投入的热情有多真诚,都不会通向一个更远的方向,就是说这一切都与婚姻毫无关系。在他那个时代的欧洲,尤其是在一向代表那个时代风尚的社会上层阶级中,爱情是充满激情的、区别于日常事务的一种享受或冒险事件,基本不具有19世纪浪漫主义爱情的严肃性。

与所爱的人结婚的朴素愿望其实一直存在,但在当时却曾遭到贵族阶层的质疑。蒙田借研究维吉尔的诗,表示过他对爱情婚姻的蔑视:爱情太嫉妒,竟然还卑鄙地想混入婚姻中,如果娶一个像维纳斯那样的妻子,“对于丈夫来说过于激动了”。在他看来,“在婚姻这种圣神的亲属关系中随意放纵,也算是一种乱伦”。蒙田表达了与卡萨诺瓦同样的态度,即爱情只能在婚姻外发生。在那时贵族主导的社会观念里,爱恋自己的妻子是一件有失尊严的事,也是对体面妻子的冒犯。持这种婚姻观念者如蒙田,他坚持认为,婚姻的名义就是出于财产和结盟的种种考虑,更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所以必须有更为牢固的基础,而“这一切都和爱情的俗套完全相反”。

 

 

在物质婚姻中的女性是相对被动的一方,有些女才子以她们的方式选择了与物质婚姻对立的阵营,她们有的人在生完孩子后就与丈夫分居,有些干脆拒绝婚姻。《西方婚姻史》发现,正是在这种爱情与婚姻的对立中,首先在女性中萌生了对幸福的爱情婚姻的希望。在18世纪时,教会里有些主教开始支持为爱情结婚的年轻人,甚至有法官愿意帮助年轻人解除没有爱情的婚约,启蒙思想家也来参与论证什么才是得体的婚姻。

在卢梭的论证中,恋爱结婚才是真正“天然的”婚姻,他不是说门当户对不重要,只是说在趣味、脾气、情感和性格方面的般配是更重要的。卢梭在他提供的那个著名的启蒙模型《爱弥儿》中,为了描述他认为得体而不放纵的爱情婚姻,他让爱弥儿既要留心一个性格趣味都能相合的姑娘,又刻意不让他自己去找,而是托人介绍,这个姑娘将在各方面都能符合让爱情产生的条件。


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

安东尼·吉登斯作为社会学家注意到,虽然这里出现的是同一个词语,但卢梭让爱弥儿寻找的“爱情”与卡萨诺瓦经验的“爱情”是非常不同的。为了把这两种爱情区别开来,他称卡萨诺瓦式的爱情为“激情之爱”,他认为这是一种伴随人类生活的普遍现象,既不新鲜也不独特,只在文艺复兴时期被赋予了人文主义的美意,也被那个大冒险的时代赋予了传奇色彩。而卢梭所允诺的爱情,也是19世纪之后被不断推崇的爱情方式,所谓“浪漫之爱”,则是一种“文化现象”,因为它第一次把爱与自由联系起来,也就与社会理想、生活方式联系起来。

宿命似的,在卡萨诺瓦开始动手写作《我的生平》的那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它确立的自由、平等观念将全面改变那个让他扬名的时代。

现实的改变总会迟于观念,所以即使到了19世纪,婚姻家庭纽带的主要形式依然以对经济价值的考虑为基础,代表先进思想的资产阶级群体的爱情观念更多还是体现在文学作品中。这种爱情观正是吉登斯所定义的浪漫之爱,在这种观念的传播中,爱情被赋予一种特殊意义,完全不同于卡萨诺瓦说的“我一直认为我正与之恋爱的那个是最好的”。新的爱情观不仅意味着将他/她识别为一个“特殊的人”,而且还生长出了一种自我审视的方式,例如:“我”觉得对方是这样的,对方会这样看待“我”吗?“我们”的爱情是否足够“深厚”?诸如此类的考量都基于希望这个爱情能为长期生活提供轨道,为婚姻生活提供经济之外的可靠基础。

这种识别和审视方式不仅会塑造新的爱情关系,更重要的是将改变婚姻的质地,因为这种方式总是会把个体从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分离开来,才能视之为一个“特殊的人”,于是也就使婚姻关系具有了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特殊地位。

并非巧合的是,浪漫爱情观念的传播与浪漫爱情小说的风行几乎同时兴起,所以当时就有保守的人认为,爱情是男人专为对付女性捏造出来的诡计,爱情小说的畅销,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是爱情观念在日常现实中被否定的证明。吉登斯对这个问题考察的结果也支持这种流言:浪漫爱情小说及其观念不同于骑士爱情故事,浪漫故事中的女主角都是能独立思考双方关系并参与创造关系的一方,虽然这在当时确实是反事实思考,但无论如何,这种观念的发展表达了女性权利意识的自觉。尽管如此,吉登斯还是予以了最充分的肯定,因为从19世纪到今天,女性的自觉一直是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卷入在整个生活环境的真实改变中。

 

“不爱江山爱美人”的英王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

没人再逼着你发伪誓

不管是哪一种爱情,都还属于一种私人关系,只是当所谓的“浪漫之爱”要进入婚姻这种社会关系后,肯定会让婚姻的质地发生变化。

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福柯不一样,他不太讨论爱情作为一种话语的变更,而是更多考察爱情婚姻观必须依赖的社会条件的变化。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法国大革命确立的人人平等的观念。大革命之后,法兰西戏剧院的一个大名角塔尔马要结婚了,且不说他是为什么结婚以及和谁结婚,但他要结婚这一桩事件闹得就很大。4世纪以后,基督教在各地实行的条例规定,不允许戏子参与任何圣事——新生儿命名礼、婚礼、临终涂油礼作为基督徒人生中的圣事,戏子都不能参加。当塔尔马去找神父时,神父按照教会的条例,拒绝为他主持婚礼,除非他宣誓放弃演员职业。莫里哀也是因为这个职业,在临终时神父拒绝为他行涂油礼。所以通常情况下,演员如果想结婚,就要先承认放弃自己的职业,过了这一关之后再重操旧业。

《西方婚姻史》说,要是在旧社会也就认了,可大革命之后人人平等了,塔尔马不想发个伪誓做那样的妥协了,他要求能享受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公民权。这让国民议会犯了难,就把此事交给了一个由神职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讨论,这个委员会也犯了难。

其中的纠结在于:婚姻到底是一桩“圣事”,还是一个契约?宗教改革运动后,因为在天主教教堂不给新教教徒注册和主持婚姻圣事,法国天主教教区积攒了很多“法外”婚姻。路易十六为解决这种婚姻的合法性问题,发过一道赦令,凑合着让法官为新教教徒补做婚礼。那期间有些地区的人们曾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很多新教家庭祖孙三代一起去做婚姻登记。这个权宜之策被认为是公证婚姻的基础。

塔尔马事件的结果更深远,它促成了一项法律草案,即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1791年法国宪法确认了公证结婚,可依照传统心理,似乎还是需要神父这样一个证婚人或送出神圣祝福的人。婚姻虽然被当作一件自然俗事了,但人们抱怨公证结婚过于无声无息,没有创造出一套仪式,所以大革命也没有完全取消宗教婚姻的仪式。于是,1801年之后宗教婚姻和公证结婚并存下来。

到此,塔尔马的婚姻给法国社会的震荡还不算完结。那位公证结婚的受益者、以为结婚就了了终身大事的新娘子没料到的是,不到10年,她又成了公证离婚的受害者。

既然婚姻是俗世契约,离婚的自由就是题中应有之义,可这项自由还是给那时候的法国新政权带来了一些新的纠结。之所以能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它背靠的是民族国家的法理。支持公证结婚又反对离婚自由的议员就提出,不能将一件与民族命运相关的制度完全交付给两个人的意愿,因此要求宪法必须保证公证婚姻的效力,制定能对婚姻有所控制的制度。1816年后果然又开始禁止离婚。

但事情远没有像议员们想的那么简便顺当,围绕婚姻中的宗教、民族性质以及爱情、自由的观念,博学鸿儒们的争论从此未断。

在法国大革命之后,首次在巴黎桑斯公馆办理的公证结婚

1900年,在一次关于妇女权利的国际会议上,契约自由的原则再次被强调为婚姻的根本依据。这是当时欧洲的左派力量、女权主义以及无政府主义思潮掀开的新篇章。之后一位法学博士的论文表达了另一种立场与之针锋相对。根据他的论证,婚姻不能和别的民事契约相提并论,因为婚姻是人的一种天然联系,不是由法律制造出来的联系,也就不可能被法律所解除。他的结论是说,婚姻一旦成立,是不能离婚的。

法国的司法部针对一直持续的尖锐对立,组织了一个婚姻改革委员会,作家纪德、侦探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诗人皮埃尔·路易、内阁总理普安卡雷,以及一批知名的法官、律师、作家都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这个委员会再次重提了爱情婚姻才是高尚婚姻的理想,以及多项今天已经成为现实的建议,比如分有财产的合法性、妇女的民事权利、自愿离婚等,不过在当时还没有足够的支持能写入法律。

虽然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恋爱婚姻观作为现代观念通过文学传播了100多年,婚姻与爱情之间的关系还是一直模糊不清。19世纪时即有小说家把爱情的地位提得至高无上,甚至把爱情定义为“真正的共和主义的品德”,把恋爱结婚当作一种“自由的象征”。中国早期革命者在拿来革命理论的同时,也是把自由恋爱作为一种革命行动来实践的。法国曾有一本公民教育小册子,呼吁:“是爱情重归本色的时候了,爱情应该是夫妻结合的决定性因素和基本条件。只有爱情能够发现或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契合。”同时,怀疑的声音也一直未断,在这种怀疑中,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愿的同居,或乔治·桑小说里的通奸。弗洛伊德理论对人的力比多的分析也加深了这种怀疑。在意大利,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墨索里尼逆潮流而行,一度重新让教会掌控婚姻制度,法国也在这时出现了反弹,但这时的社会状况大局已定,取消公证结婚已无可能,至多是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注册还是宗教婚礼。无论选择哪种婚姻制度的,伦理依据却没再倒退,即对恋爱婚姻的肯定。

经过这漫长的婚姻观念的变化,到20世纪,金钱婚姻虽然远没有消失,但恋爱婚姻似乎也是无需争辩的事情了。真正为爱情婚姻而抗争的故事高潮出现在30年代,主角是人称“现代国王”的英国爱德华八世,他的现代特征不仅因为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是一个工党党员,还因为他坚持为爱情结婚,即使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