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一家饭馆都购买(至少)一件当代艺术作品来装饰店堂,那么在中国,从事艺术创作将是一件非常有前途的职业。饭馆购买艺术作品的理由,不是老板喜欢艺术(通常,喜欢艺术的老板会把艺术作品悬挂或收拾在家里),而是食客需要艺术,或者说,食客除了对菜肴本身有品味外,还对进食环境有相当的品味。品味会形成需求。饭馆的职能,是满足食客的需求。比如今天有许多政府官吏对野味有需求,便诞生了专门烹制国家保护动物或鸟类的隐僻的小饭馆一样。这些小饭馆当然也因此受到了官吏们保护。不过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在吃饭这件事上,还没有什么“艺术需求”。

一百多万年前,人类发明了使用火的方法,同时惊喜地发现,把羚羊肉烤熟了吃比生吃美味得多,便开始把一切可以捕捉到的活物放到火上烹制。这种“脍炙人口”的方式一直保持到了今天,如果你看过全本的《舌尖上的中国》,你会发现中国人把用火烹制食物这一传统发挥到了某种极致,同时把一百多万年前我们毛绒绒的祖先在山洞里食用烤羚羊肉的场景保留到了今天,也即无比专注于手上的食物,别无旁骛。

饮食艺术在选料环节和烹饪环节已经达到无所不究其极的程度,然而也止步于此。最精微的技艺也不外乎以一众食客的狂嚼滥饮为归宿。在某种意义上,烹饪艺术的发达并不代表饮食文明的进步,或者说,饮食还不不是一门同烹饪相匹配的艺术,它还仅仅停留在满足口腹之欲的阶段。

按理说,中国至少有两千多年的文明史(出于民族自尊心或虚荣心,我们可以把它延伸到五千年),我们应该已经达到每家饭馆都有艺术作品的文明程度,然而现状却告诉我们,文明并不是线性发展的,在某些时代,它会倒退;其次,今天的中国,还很穷,或者,并不鼓励精神追求。不管是什么情况,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今天还是一个比较“野蛮”的国家,我们与其分辨说“我们曾经多么文明”,不如诧异“我们居然还如此野蛮”。

吃艺术饭的人多了,艺术这碗饭,才吃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