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萨克·瓦茨
赞美诗(Hymn)原本是具有“诗”、“颂”含义的最早诞生的西方词语之一,可以上溯至古埃及时代。在早期东正教与路德教派,以及中世纪后期部分拉丁赞美诗短暂使用过后,17世纪起,这个名词开始大量与英国国教联系在一起。最早的英国赞美诗集是1556至1558年的《英文日内瓦诗篇》(Anglo-Genevan Psalters),名称上还未脱去天主教“诗篇”(Psalm)的影子,但已经确定不再以拉丁文素歌的方式演唱,而改以更浅显的英语韵文并重新配曲。
17世纪中期,被尊为“英国圣诗之父”的埃萨克·瓦茨(Isaac Watts)进入创作巅峰期,他的作品后来被不同的英国教派收入自己的赞美诗集。瓦茨的作品奠定了英国圣公会赞美诗的主基调与常规格式:格律简单,使用单刀直入的首句主题,多用重复句与平行句,用词宏大且富有戏剧性,高潮多置于最后一节。这种赞美诗正式成为英国圣公会礼拜仪式的组成部分,配乐大多沿用民间遥曲,倾向使用主调音乐,与欧洲大路已经风行的复调音乐截然不同,如同音乐史学者们观察到的:英国人在音乐实践中较少使用“抽象理论”。
瓦茨最脍炙人口的作品是他根据《圣经》诗篇第98篇创作的《普世欢腾》(Joy to the World)。然而,这部作品最初却是以“Psalm”命名的,时至今日也更多地被称为“圣诞颂歌”(Carol)。瓦茨的另一首训诫诗名作《切勿懒惰与胡作非为》在1865年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被戏改为《小鳄鱼怎样保养它闪亮的尾巴》,很多英国评论学者认为这是巴赫金的互文性理论的经典案例。对于“Hymn”的含义,英国作家和宗教音乐家似乎从最初就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英国早期文学史中,以“Hymn”命名的经典作品之一是笛福1703年的讽刺作品《枷锁颂》(Hymn to the Pillory);17世纪玄学派诗人多恩虽也留下一篇宗教色彩浓郁的《病中赞歌》(Hymn to God,My God,in My Sickness),但氛围很难说吻合圣公会主流赞美诗对于完全救赎的坚信。这一格局直至20世纪本杰明·布里顿的《圣赛西莉亚赞美诗》(Hymn to St.Cecilia)出现后才有所变动。原诗作者奥登在“Song”、“Anthem”诸词间犹豫了很久才定名为“Hymn”,他的歌词遵循了传统赞美诗的写法,充满光明,不过后来发生的事给这部“Hymn”增加了另一番“互文”格调:1940年布里顿回英国时该曲的手稿被海关没收,因为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海关担心乐谱是某种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