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主犯糯康在接受庭审

湄公河惨案的特殊性,从法庭内的布置就可见一斑。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士介绍,为了迎接对糯康的审判,单是中心审判大厅的重新布置就耗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不仅新安装了两个高清摄像头和两块大屏幕,还在隔壁专门布置了一间同声传译室,为6个被告席配备了同声传译系统,并且在现场设立了翻译坐席,分别聘请了泰语、傣语、拉祜语和老挝语翻译。当庭审用中文进行时,被告戴着耳麦从同传系统里收听,在他们回答问题后,现场的翻译则当即翻成中文。

除了公诉人和辩护人坐席外,还在公诉人一侧专门设立了一个区域,为被害人、原告代理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设置了18个坐席。这中间坐了16位律师和两位特殊的人物,一个是“4·2案”的受害人——“渝西3号”的船长冉曙光,另一个是“10·5”案的受害家属代表——死者何熙行的弟弟何熙伦。据公诉人员介绍,这在过往的庭审历史中也很罕见,庭审过程中,他们也可以向被告人和证人发问。

9月20日早上8点半,一阵刺耳的警笛声,搭载糯康等被告的警车,在两辆全副武装的防爆装甲车引领下,快速驶入法院。中心法庭一共有380个旁听席,除了邀请受害者家属、公检法部门代表和媒体记者外,还邀请了涉案各国的领事人员。经过三层严格的安检,上交所有电子产品和随身物品后方可进入法庭。

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糯康亮相,他穿一件浅色的运动衫,神情很轻松,甚至面带一丝微笑。也许是刮了胡子的原因,看上去比今年5月份向中国移交的时候还要白胖了一些。据专案组成员介绍,糯康在看守所里曾表示,现在的吃穿要比被捕前东躲西藏的时候好了很多。糯康一直吸毒,而且毒瘾很大,但奇怪的是,在过去的4个多月里却一次毒瘾也没发作。

二号人物桑康,是6名被告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今年已经61岁。他走起路来摇头晃脑,神情中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略带傲慢。据专案组人员介绍,6名被告中,桑康的文化水平最高,也是审讯中最难攻克的一位,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三号人物依莱,两鬓已经斑白,说起话来语速很慢,据说他的佛学造诣很高,还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相比这三位团伙领导,扎西卡、扎波和扎拖波则木讷得多,茫然的眼神,似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势。

法庭调查一开始,糯康就矢口否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发问,一口咬定对去年的“4·2”案和“10·5”案事前都不知情,都是手下人自己决定去干的。他的理由是:“我一般在寨子里,他们几个在水上具体做事,2009年以来就开始不听我的命令。”他淡定地说,去年的湄公河惨案,是在案发后的10月7日、8日才从电视里看到,“第一反应还以为是泰国人干的”。

糯康的表现并没有出乎专案组成员所料:“从一开始审讯,他的供述就反复无常,有时候还通过装病、尿裤子等小手段来耍赖。”虽然旁听席上一阵小小的骚动,不过,公诉人似乎胸有成竹。果然,此后对其他5名被告的法庭调查显示,他们全部指向糯康,指其参与并指挥了湄公河惨案的策划和实施。第二天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后,糯康的态度又来了个大转弯,他没有继续为自己做无罪开脱,反而很顺利地就承认了所有指控的罪行,对每一组证据都没有提出异议。

相比糯康的狡猾,扎西卡、扎波和扎拖波三个马仔则表现的老实得多。这三个人都没上过一天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确认讯问笔录的时候只能按手印。其中,扎西卡和扎波除了参与“10·5”案外,还参与了“4·2”案对中国船员的绑架和看押,不过,追溯起这些案件,他们表述时间的方式不是几月几日,而是“河水还不大的时候”、“谷子快要熟的时候”。或许对他们来说,日子就是以这些基本的生活经验展开的,与其说他们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成员,还不如说是糯康手下愚昧的仆人。尤其是扎拖波,他是集团中拉祜族首领波涛罕恩的手下,平日里主要的工作就是为波涛罕恩养猪和盖房子,更像是个家仆。专案组成员介绍,三人被捕后,交代得相当顺利,扎西卡被捕当天就一五一十地全说了,说完还一脸疑惑地问审讯人员:“我可以回家了吗?”

35岁的扎波,黑、瘦、矮小,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审讯时候一直不敢抬头目视前方,法官让他站起来比画一下当天开枪时的姿势,也是低着头不敢看人,很难想象他就是那天将AK-47的枪口对准中国船员的人。辩护人问他可否愿意当庭向受害者家属道歉,他却双手合十说道:“我没有能力赔偿他们,只能为他们祈祷、祝福。”

这三个人都吸毒,都来自缅甸的大其力,自报的身份地址显示他们都是寨子里的农民,但缅甸的户籍管理相当松散,官方甚至都未能核实他们的真实身份。他们参加此次行动的报酬,不过是区区1万泰铢和5颗亚麻毒品。回想起去年到缅甸大其力采访时的情景,破破烂烂的村寨埋在原始森林里,房屋大部分还是草棚子,连柏油马路都很少见。基本看不到像样的学校、医院,更别说成熟的社会管理系统了。枪支泛滥,毒品横行,杀手价格极其低廉,平时的治安一般由民兵维持,警察腐败已是公开的秘密,作了案抓起来关几天就放回家,估计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最终会站在审判席上接受法律的惩罚。

接受中国审判的6名被告人,并非湄公河惨案的全部参与者。除了一些下层马仔之外,还有两个核心人物值得关注。一个是仍然在逃的泰国人弄罗,是他促成了与泰国军人的勾结;另一个则是具体负责当天行动的翁蔑,此人虽然已经向缅甸军方投降自首,但却未能移交给中方。如果他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是否会成为下一个糯康呢?!

 

9月20日15点半,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枯燥的举证质证阶段。为了更全面地指控糯康团伙的罪行,这次还特别邀请了来自泰国和老挝的13名证人出庭作证,除其中一位是泰国禁毒委员会的毒品鉴定人员外,其他都是警察。虽然糯康已经被捕,但还有团伙成员在逃,余威仍在,为保护证人的安全,法庭在验明证人的身份时不举行公开审理,此后就以代号来指称他们。来自老挝的1号证人就是今年4月25日现场抓捕糯康的一个普通警察,他作证时没有在庭上现身,而是在隔壁一间证人室里,坐在一张毛玻璃挡板后面,只露出一个模糊的半身轮廓,通过视频信号投射到庭审现场的大屏幕上。

举证是让受害者亲属不得不去面对的艰难时刻,当血淋淋的现场照片和部分尸体照片呈现在大屏幕上,他们第一次听到公诉人员和证人详细叙述着每个人生命最后时刻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低沉的抽泣声不时起伏。

去年到现场采访时,一些参与打捞尸体的目击者向我们证实,一些被害船员的尸体有遭受残忍虐待的迹象,有的人被割舌、挖眼,甚至腿被打骨折断成好几截。但是,我们特意向专案组成员核实,得到的答复是泰国方面提供的尸检报告显示,所有人均死于致命的枪伤,并没有明显的受虐迹象。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说应该算是个安慰,但他们并不相信,仍然很肯定地说去年去泰国认尸的时候亲眼所见,惨不忍睹。

即便都是枪伤致死,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到底如何也未能完全清晰。弹痕检测显示,尸体上的子弹至少来自3支AK-47冲锋枪、3支M-16步枪以及1支9毫米口径手枪,有人用同一支枪射杀了不同的人,有的人是被不同的枪支射击,到底致死的那一枪来自谁,是糯康团伙成员还是泰国军人,可能是个无解之谜了。

9月21日下午,漫长的刑事审判终于告一段落,进入附带民事诉讼阶段,坐在代理坐席上的16位律师开始逐一宣读每位原告的诉讼请求,受害者家属大都提出了200万~300万元的赔偿请求,由收入损失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精神安抚费等组成。相比前面紧张的刑事审判,法庭上的气氛似乎一下子松懈下来,但一串串数字背后却是11个破碎的家庭,以及他们就此被改变的命运。他们还一致提出两条额外请求,一是严惩糯康团伙,大部分人都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请求判定糯康团伙通过媒体公开谢罪、道歉。

当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愿意赔偿时,其他五人都说虽然愿意,但并无经济赔偿能力,只有糯康说他还有3000万泰铢(约合6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允许他跟家人通电话就能获取。事后我们向专案组成员询问,他们说,糯康团伙资产情况复杂,涉及好几个国家,目前警方还未能完全掌握。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和公诉人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个是牵连犯问题,辩护人认为糯康团伙的劫船、绑架、运毒,都是为了最后的一个目的——报复杀人,应该从一重罪,只判故意杀人罪,无需追究劫持船只罪、绑架罪和运输毒品罪。但公诉人进行了反驳,称牵连犯这一概念仍存争议,容易引起公众对刑法的误解,数罪并罚更能体现法律的震慑效果。第二个问题,辩护人提出由于每个受害者的致死原因未能具体,不排除泰国军人射杀了部分中国船员,被告人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公诉人反驳说,对于这一引起严重后果的共同犯罪来说,应该遵循“部分实行、整体责任”的原则,不能把他们各自的罪行完全割裂开来。

6名被告做最后陈述时,都双手合十,请求遇害者家属宽恕,请求法院宽大处理,留一条活命。其实,昔日的大毒枭糯康也很怕死,庭审前他就向自己的律师详细询问过所面临的量刑。

本计划3天的庭审,赶在第二天20点40分就结束了,没有当庭宣判。饿着肚子旁听的人们快速散去,偌大的法庭突然陷入一片空寂,震惊世人的湄公河惨案似乎就此尘埃落定了。逝者如斯,活着的亲人却要去面对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