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喝啤酒喝high,是在从华沙去维也纳的夜火车上。大概是真的high了,否则我不会跟着一群弹着吉他彻夜歌唱的波兰人,半路临时转道去布拉格,就为看一场Scorpions这帮摇滚老男人的现场演唱会。

那夜火车上喝的是酒精度超过12度的波兰啤酒。500毫升的大罐装,握在手里的感觉就好像车窗外风雪的寒冷,一点儿都不含糊。我们喝了一地的空罐,唱了一夜的歌。印象中的啤酒,从来没有这样香气浓郁口感扎实,黑面包似的。

彼时,我的随身酒壶里还装着凌厉粗糙的波兰伏特加。对于如我这般行事谨慎的酒精动物来说,竟会在这属于啤酒的麦芽温柔乡里感觉到渐行渐远的迷离,以至于打乱行程投入冒险,那概率就好像是走在大街上忽然撞进了一个时空错乱的梦幻隧道。我记得火车轮轰轰烈烈碾过铁轨时哐当哐当的声响,记得那群年轻的蝎子迷轻轻哼唱的波兰民谣的旋律,记得弹琴男孩手指拨弄吉他弦流淌出的音符的模样,也记得凌晨抵达的布拉格广场上,清冽空气在鼻腔里留下的温度……这种夹杂了遥远的青春、梦、冲动、与年龄无关的摇滚情节、旅途以及陌生人气息的氛围,用伏特加的直白是无法匹配的。这12度以上的啤酒累积着,不温不烈,却有恰到好处的倾诉与包容,百转千回,带你进入久违的情绪里。

如今回想,这事件依旧有一种非真实感,如幻觉。那种high的状态,与其说是因为酒精,更确切说是因为气氛。真的,对我这种烈酒派酒鬼来说,如果真是要处心积虑想把自己喝高兴喝high了,要么香槟混搭要么威士忌纯饮要么龙舌兰要么直接上小白配烤串。至于啤酒,我常出言不逊说:“啤酒不是酒。”它可以是看球时补充气氛的饮料,是吃火锅时口渴体渴双解的调味,是烧鸡翅时的酱料,至多冒充低价质高的优良利尿药水,但这明摆着的酒精度,何以燃烧情绪,何以摧毁理智?

 

慕尼黑

慕尼黑啤酒节上狂欢的人们(摄于1994年)

 

英语有谚:“Seeingpinkelephants.”(看见粉色大象。)用来形容醉后产生的幻觉。比利时人幽了一默,直接将粉色大象印在商标上,做成一款名为“精神错乱”的啤酒。比利时人的意思大概是,再怎么因为啤酒而错乱而high,都不过是清醒时自己给自己的借口,是明知故犯,是前路茫茫但求一个此刻爷高兴。

真的,啤酒不是酒。所以我对它没防备。原来,它早已揣着有恃无恐的心,完成了登堂入室的事。无论是4度8度12度,对我来说,它是最有效的鉴定剂分辨纸测试法。喝烈酒一醉方休没啥稀奇,而喝个啤酒就把自己整high了,那才是真的high。才难得。与酒无关,与时间地点人物息息相关。那样抵达的自high,才是我想要的,醉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