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调动资源的效率是我们在人质危机处理中的优势所在,但在许多劫持事件中,这看起来还远远不够。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高锋教授是中国第一个构建出“反劫制暴战术谈判”理论体系的谈判专家,他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就是“近距离接触劫持者”。就长春劫持事件,本刊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三联生活周刊:在长春7月7日歹徒劫持人质事件中,劫匪为什么会选择上班时间在闹市区作案,这在普通人看来似乎是个愚蠢的犯罪手法。
高锋:从目前媒体对这起劫持事件的报道来分析,这种选择在劫匪整个犯罪方式的计划之中。他单纯想劫财,盯上了开宝来车的女车主,但他知道车主随身并不会有巨额现金,所以需要通过公然劫持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然后与警方交涉达到劫财目的。劫匪上车后,故意通过突然性的猛烈动作让人质大声喊叫,比如抓她的头发,用刀架在脖子上,这样周围的群众就纷纷用手机、公用电话报警,劫匪就可以跟警方提条件了。从劫持者的身份看,他是一个23岁的无业农民,在潦倒下选择了这种极端的做法,显然不是一个理性或高智商的犯罪方式。
三联生活周刊:接警后三辆110警车迅速赶到现场将宝来车围起来,大批警察也随即到场。警方对人质的解救方式是否有专业要求,不同的情形是否有不同的应对措施?
高锋:警方首先要调动足够的警力,这点长春警方非常及时,但是所有警力应该以潜在的方式出现,不要穿警服,不要开警车直接冲过去,这样避免给劫持者太大的心理压力。而且警方应该立即划出宽泛的警戒线,比如长春事件中,应以被劫持的红色宝来车为中心,把半径50至80米的范围空出来,拉上两道警戒线。劫匪所能看到的范围内人越少越好,一方面是让他心里放松,另一方面给他造成容易逃走的错觉。但是当时现场的群众越聚越多,最后达到上万人,很容易让歹徒心理烦躁,群众在应对这种突发事件时也没有什么经验。
警方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明白劫持者的意图和底线,这次劫匪就是要钱,不要人命。恐怖犯罪中,恐怖分子将人质作盾牌逼迫警方或政府达到政治目的。普通的刑事劫持一般也不杀人质,只是把劫持作为手段达到其他目的。这时警方应该在心理上给劫持者造成两种感觉,第一,可以拿到钱;第二,能够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