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
三联生活周刊:今年全国工商联的“两会”提案中,“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的建议案被称为“头号提案”,不过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在去年甚至更早,您都作过类似表述。
保育钧:这是我们一直在说的,你可以看一下我们历年的团体提案。1998年,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中,我们就提出修订《宪法》中有关私有财产的保护条款,明确公共财产和合法的私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与此同时,我们还呼吁尽快制订《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
三联生活周刊:这个问题在今天看来是否更为迫切?
保育钧:我们的《宪法》原来是在计划经济和单一的公有制前提下的产物,现在主体已经多元化了,我们的法律还是很单一。现在的劳动概念和马克思主义时期不一样了,社会上大量的财产以法人财产的面目出现,一些公司很难再界定是国有还是私有,而我们要保护公有财产——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但是公有财产又由谁来代表呢?所以我们明确提出,要保护各类财产。
三联生活周刊: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二者的保护是否存在冲突?
保育钧: “私的”不保护,“公的”也不可能保护。过去我们说大公无私,实际上我们要“大公有私”。
三联生活周刊:从社会整体情绪的角度,私有财产修宪问题的必要性体现在哪里?
保育钧:现在社会对私有财产冷漠得很。我们社会最缺的是资金、技术和人才,我们引资引什么,就是“引钞票”,而我们的一些现象却很奇怪,对招商引资那么感兴趣,对国内的资本却不以为然。其实外资也好、内资也好,究竟是谁来给你积累财富呢?只有保护私有财产才不会产生浪费,资本才不会转移到国外去。甚至可以说,保护好私有财产才能使一切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有序进行,否则就要乱了套。
三联生活周刊:从全国工商联的角度,更为关注的是私营企业主私有财产的保护,他们作为一个群体,在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面临怎样的境况?
保育钧:虽然我们不能为每一个企业主打保票,但这个群体总体上来说是建设者。但很多人不这么看。比如说好多民事案子,国有企业职工偷厂里的东西判罪会很重,而私营企业的职工卷走了钞票,一般就不太受理,受理也是按民事案子处理。
三联生活周刊:这涉及到国家财产保护的地位分层。不过社会上对此有争议的很大一点是:在道德上,公众对民营企业家等新富群体缺乏敬意,这是否会影响修宪?
保育钧:现在的社会心态很不正常,一提保护私营企业就跳了起来。老百姓不理解还好解释,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太大。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有些领导和理论家们也不理解。
三联生活周刊:这些不理解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保育钧:马克思主义要消灭私有制,对这个理论我们要扬弃地继承,这种消灭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灭”;另外,在时间上这不是现在要完成的,而是在今后,我们把几百年以后的事情现在办,那是做不到的。我们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这个道理。
三联生活周刊:记得您一见到我时就说,在“公和私”的问题上绝不能羞羞答答,但是刚才您也承认私有财产的问题很复杂,面对这样的局面,您如何看待这个提案的命运?
保育钧:把政府换届等因素考虑在内,我觉得这个提案最早也要在2004年才能真正实施。但是这个意见也得提,先有个共识做好思想准备有好处。我们的想法是先把《物权法》搞起来,所有权是一个很窄的概念,物权则是说谁来支配的问题,我们要“不求所有,但求所占”。■